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地矿法制建设

视图

档案浏览器

   地矿法制建设
国务院“三个法规”颁布后,市地矿局局长李坚于3月30日在《青岛日报》发表题为《加强地矿管 理的重要举措》的文章予以宣传。年内,各市、区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努力在全社会树立矿产 资源国有观念、可持续发展观念和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有机结合的观念。举办了全市地矿法制培训班, 对200余名地矿行政人员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全部合格。 年内,市地矿局完成《青岛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调研工作;对原《青岛市矿产资源管 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制定了《青岛市地矿局矿业权档案管理办法》。还组织编制完成《青岛市 地质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利用规划》,填补本市矿业规划方面的空白。 (彭少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