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全市农民有关提留、统筹预算总额为5.34亿元。农民人均负担120.73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
的4.68%,与上年基本持平;各项非生产性开支比上年减少5981万元,其中招待费开支减少2893万元;“两
工”(义务工、积累工)的使用管理基本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农村集体资产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关于在集体资产估
价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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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市农民有关提留、统筹预算总额为5.34亿元。农民人均负担120.73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
的4.68%,与上年基本持平;各项非生产性开支比上年减少5981万元,其中招待费开支减少2893万元;“两
工”(义务工、积累工)的使用管理基本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农村集体资产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关于在集体资产估
价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