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行政立法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article/2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article/2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行政立法


    为加强地方行政立法工作,市政府法制局组织编制了《市政府1998年行政立法送审计划》。全年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青岛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青岛市
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10件;组织起草、审修并经市政府批准发布《青岛市剩余棚户区改
造拆迁办法》、《青岛市价格听证暂行规定》、《青岛市火车站周边区域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36件。
完成对建国以来本市现行的400余件政府规章的全面审查清理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不适
应当前实际需要的64件规章予以废止,对87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一致的规章的
处罚条款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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