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6日成立,同时通过《青岛市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章程》。《章程》规定:联合会实行团
体会员制,凡青岛市辖区内的私营企业工会都是联合会的团体会员。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代表
制、联合制的原则组成联合会委员会,由市总工会有关领导、市委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党工团办公室、
市劳动局、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区总工会和团体会员单位代表组成,每届任期5年。联
合会的基本任务:指导全市私营企业工会开展工作,代表和维护私营企业工会和职工的利益,参与协调
企业的劳资关系,对企业工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及时协调处理,参与全市有关私营企业
涉及职工利益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反映基层和职工的意见,加强私营企业工会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定期向市总工会报告工作,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成立青岛市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
视图
1998年11月6日成立,同时通过《青岛市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章程》。《章程》规定:联合会实行团
体会员制,凡青岛市辖区内的私营企业工会都是联合会的团体会员。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代表
制、联合制的原则组成联合会委员会,由市总工会有关领导、市委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党工团办公室、
市劳动局、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区总工会和团体会员单位代表组成,每届任期5年。联
合会的基本任务:指导全市私营企业工会开展工作,代表和维护私营企业工会和职工的利益,参与协调
企业的劳资关系,对企业工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及时协调处理,参与全市有关私营企业
涉及职工利益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反映基层和职工的意见,加强私营企业工会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定期向市总工会报告工作,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