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article/20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2/article/20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998年,市妇联组织开展纪念《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6周年宣传月活动,与公、检、法、司、卫生、 劳动、计生、教育等部门开通14条妇女热线,并开通“160”长期妇女热线,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为妇女 进行婚姻家庭、政策法律、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举办妇联干部法律培训班和劳动政策学习班, 开展家庭暴力问题调查,与法律援助中心开通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成立 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推广崂山区普法工作和即墨市建立维权合议庭、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和司法 所名誉所长的经验等,促进了全市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全市共建立维权合议庭12处,有36名妇联干部 担任法院的陪审员,为70多名妇女提供伤情鉴定。进一步完善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岗位目标,年 内全市妇联系统受理来信来访1460件,处结率达到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