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稳中求进”的方针,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建议指标
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2%,工业增加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增长13%和10%,第三产业
增加值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8亿美元,自营出口创汇36亿美元,零售物价
涨幅控制在3%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6%左右, 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农民人均纯收入比
1996年增长18%,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9‰以内。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全面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落实稳定土地承包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粮
棉收购政策,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标,调
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高效农业,拓宽农民群众致富的门路,促进农业增产、
农民增收、集体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形成生产、
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综合开发、连片建设,向规模
化、集约化发展的机制;通过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促进产业化发展;努力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
进一步办好市里确定的20家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努力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努
力发展畜牧业和水产业,加快林业建设。乡镇干部要办好示范基地,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领着群
众富。抓好种子的产业化建设,加快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提高科技对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加强以水利为核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组织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加快乡
镇企业再次创业步伐,保持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对外开放水平。
进一步抓好工业生产。加大实施大集团战略和名牌战略的力度。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
以资本为纽带,以优势互补为原则,以效益为中心,加快资产的流动重组,重点抓好海尔、海信、青啤、
双星等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提高青岛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以纺织业为突破口,带动机械、化工、
轻工等传统产业的改制、改组、改造。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品。推
进企业的嫁接改造。工业发展基金向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倾斜,支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
研究和实施新的营销战略, 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 抓好市场营销网络建设。继续开展
“管理效益年”活动,千方百计减少库存产品和应收货款的资金占用。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改革流通体制。实施资产重组,培植大型商贸企业集团,重点抓好骨干流通企
业。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年内基本完成流通企业改制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市的市场
体系和流通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支持和鼓励
流通行业推销青岛产品。在整顿和规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金融业。积极发展零售商业,鼓励和支持发
展各类连锁经营和便民利民服务业。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完善旅游业发展规划,
抓好旅游拳头产品和重大项目,尽快理顺旅游管理体制,探索组建大型旅游集团,放开搞活中小型旅游
企业,搞好青岛旅游业的宣传促销。
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的权威性。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建立棚户区
改造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按时回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研究取消传统福利分房的有关政策,
完善公积金制度,搞好安居工程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出售公有住房工作。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
高建筑工程质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行项目资本金、项目法人和招投标制度,加大基础设施出售
股权、产权、转让经营权的力度,拓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探索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推广市财力
项目代建制,提高投资效益。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加强河流污染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化城管体制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市属科研机构改革基本到位。积极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加快培
育和发展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海洋产业、生物工程及制药、新型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产品。逐步
加大对科技特别是高科技的投入,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中试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激励
机制,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培养,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有突破,为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升学制度和办学体制改革,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我市
的经济建设培养大批实用人才。落实教师待遇,切实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成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出台鼓励和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政
策措施。切实搞好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服务,帮助解决个体私营企业在资金、用工、经营场地、科技信
息和进出口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视图
贯彻“稳中求进”的方针,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建议指标
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2%,工业增加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增长13%和10%,第三产业
增加值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8亿美元,自营出口创汇36亿美元,零售物价
涨幅控制在3%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6%左右, 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农民人均纯收入比
1996年增长18%,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9‰以内。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全面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落实稳定土地承包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粮
棉收购政策,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标,调
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高效农业,拓宽农民群众致富的门路,促进农业增产、
农民增收、集体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形成生产、
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综合开发、连片建设,向规模
化、集约化发展的机制;通过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促进产业化发展;努力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
进一步办好市里确定的20家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努力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努
力发展畜牧业和水产业,加快林业建设。乡镇干部要办好示范基地,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领着群
众富。抓好种子的产业化建设,加快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提高科技对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加强以水利为核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组织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加快乡
镇企业再次创业步伐,保持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对外开放水平。
进一步抓好工业生产。加大实施大集团战略和名牌战略的力度。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
以资本为纽带,以优势互补为原则,以效益为中心,加快资产的流动重组,重点抓好海尔、海信、青啤、
双星等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提高青岛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以纺织业为突破口,带动机械、化工、
轻工等传统产业的改制、改组、改造。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品。推
进企业的嫁接改造。工业发展基金向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倾斜,支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
研究和实施新的营销战略, 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 抓好市场营销网络建设。继续开展
“管理效益年”活动,千方百计减少库存产品和应收货款的资金占用。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改革流通体制。实施资产重组,培植大型商贸企业集团,重点抓好骨干流通企
业。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年内基本完成流通企业改制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市的市场
体系和流通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支持和鼓励
流通行业推销青岛产品。在整顿和规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金融业。积极发展零售商业,鼓励和支持发
展各类连锁经营和便民利民服务业。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完善旅游业发展规划,
抓好旅游拳头产品和重大项目,尽快理顺旅游管理体制,探索组建大型旅游集团,放开搞活中小型旅游
企业,搞好青岛旅游业的宣传促销。
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的权威性。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建立棚户区
改造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按时回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研究取消传统福利分房的有关政策,
完善公积金制度,搞好安居工程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出售公有住房工作。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
高建筑工程质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行项目资本金、项目法人和招投标制度,加大基础设施出售
股权、产权、转让经营权的力度,拓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探索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推广市财力
项目代建制,提高投资效益。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加强河流污染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化城管体制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市属科研机构改革基本到位。积极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加快培
育和发展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海洋产业、生物工程及制药、新型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产品。逐步
加大对科技特别是高科技的投入,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中试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激励
机制,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培养,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有突破,为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升学制度和办学体制改革,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我市
的经济建设培养大批实用人才。落实教师待遇,切实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成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出台鼓励和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政
策措施。切实搞好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服务,帮助解决个体私营企业在资金、用工、经营场地、科技信
息和进出口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