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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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青岛行政区划变动较大。1949年底为市南区、市北区、台西区、台东区、四沧区、李
村区、浮山区。1951年6月,胶州专区的崂山办事处划归青岛市领导(管理郊区);8月,撤销四沧区、浮山
区,设立四方区、沧口区。1953年6月,崂山郊区办事处更名为崂山郊区人民政府。1958年底,昌潍专区的
胶县、胶南2县及莱阳专区的即墨县划归青岛市。1961年5月,即墨、胶南、胶县划出;10月,以原崂山郊
区的行政区域设立崂山县, 归青岛市。1962年12月,台西区撤销,其辖区分别并入市南、市北区。1978年
11月,烟台地区的即墨县和昌潍地区的胶县、胶南2县又划归青岛市;新设立青岛市黄岛区,其辖区包括
由胶南县划出的黄岛、薛家岛、辛安3个公社。1983年8月,烟台地区的莱西县、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划归
青岛市。1987年4月,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县级);1988年11月,撤销崂山县,设立崂山区;1989年7月,撤销
平度县和即墨县,设立平度市(县级)和即墨市(县级);1990年12月,撤销胶南县和莱西县,设立胶南市(县级)
和莱西市(县级)。1994年上半年市区行政区划作重大调整,在市辖区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将台东区、市
北区及四方区吴家村街道办事处、错埠岭街道办事处整建制合并,设立新的市北区;将崂山区作大的调
整,一部分设立新崂山区,一部分设立城阳区,一部分与沧口区合并设立李沧区。调整前,青岛市区级建
制为:市南区、市北区、台东区、四方区、沧口区、崂山区、黄岛区;调整后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
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1998年底辖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7
个区和胶州、即墨、平度、胶南、莱西5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