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胶州市被确定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article/98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article/98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胶州市被确定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


    近几年,胶州市民政工作充分发扬“当龙头、上水平,创一流”工作作风,有力促进民政事业的全
面健康发展。1997年制定出台的《胶州市实施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实施细则》,开创全国先例,被
国家民政部誉为“一项带有方向性的改革”,在全国推广该项经验。胶州市小城市居委会建设工作被
上级民政部门之为“创建了小城市居委会建设的新模式”,山东省民政厅为此专门在胶州市召开了现
场会议予以推广。自1996年开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为全省先进,省民政厅在胶州市召开专题
现场会议予以推广。同时,全市民政事业整体上也有较大飞跃。经国家民政部考核验收,确定胶州市为
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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