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示范点和文明标志区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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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定《关于创建青岛市文明标志区域的实施意见》、《关于青岛市文明示范点创建管理意见》
和《关于中山路商业街创建全国文明示范点和青岛市文明标志区域的实施方案》,提出创建全国文明
示范点和青岛市文明标志区域的具体标准。先后推出中山路商业街、青岛长途汽车站、胶州东店子村
等13个全国文明示范点,胶南市法院等24个省级文明示范点和35个市级文明示范点。各区、市与各行
业也都推出各自的文明示范点,基本形成全市创建活动示范网络。在此基础上,先后组织3次较大规
模的督查活动,重点抓一条文明示范街(中山路商业街)、一个文明示范村镇(李沧区刘家村)、一个社
区文明示范点(单县路居委会)、一个文明行业示范点(市政第一工程公司),推动全市文明示范点和文
明标志区域建设深入发展。同时,继续抓好全市确定的汇泉广场等15个文明标志区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