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根据年度立法规划,完成《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4项交通法规的调研、起草、
送审和协调出台任务。其中《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崂山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
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颁布实施。加强交通法规培训,开展交通专业普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和
执法文书,使全市地方交通法制建设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加强。
地方交通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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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根据年度立法规划,完成《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4项交通法规的调研、起草、
送审和协调出台任务。其中《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崂山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
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颁布实施。加强交通法规培训,开展交通专业普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和
执法文书,使全市地方交通法制建设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