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城市管理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article/66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article/66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城市管理
1997年,青岛市围绕巩固“创城”成果,继续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对城乡结合部、集贸 市场、早夜市、摊点群、户外广告、居民楼院进行整治。着重突出中山路商业街、东海路等重要路段 亮化、美化,完善迎宾路、308国道绿化配套设施,继续加强前海一线亮化工程巩固、提高,并对栈桥盲 人按摩点和道路两侧违法占路、乱设摊点和非法广告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效果较好。完成即墨路、 滋阳路等5处集贸市场退路进室工作;确定的23个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环保项目也按期完成;大沽河、墨 水河污染源治理和莱西化肥厂、磷肥厂污水处理项目及莱西污水处理厂建设等达到计划进度要求。 年内,全市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在市南区、市北区部分地段采用预拌 混凝土施工和施工现场实行硬地施工,使施工现场内外环境卫生和作业条件明显改善,全市建筑业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在国家组织的检查中获全国城市总评第二名,分别被建设部和山东 省确定为全国、省重点经验推广地区。全市建设系统11个部门、单位继续实行社会服务责任赔偿制度, 并对赔偿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加大赔偿力度。启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并确定在市南区先行试点,取得 经验后在全市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