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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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青岛市批准利用外资项目626个,合同外资10.73亿美元,分别比上年(下同)下降52%、37%;实
际利用外资9.27亿美元,增长8%。其中,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17个,合同外资10.21亿美元,分别下降14%
和37%;实际利用外资8.36亿美元,增长14%。
年内,利用外资有3个特点:1.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项目增多。锦湖节能灯、LG空调、西比家电控制
器、颐中汽车冲压件等一批资金和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先后落户。2.基础设施利用外资有所突破。
前湾港集装箱码头及保税区电厂合资项目、环胶州湾高速公路TOT方式出让项目进入谈判阶段。3.来
青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增加,累计已达61个。
新批准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呈4个特点:1.独资企业项目所占比重较大,共批准项目419个,合同外
资54544万美元,分别占全市外商直接投资总数的67.9%和53.4%。2.投资相对集中的房地产业、保税
区国际贸易、食品业依次居合同外资额前3位,合同外资额占总数43.1%。3.投资区域集中在经济技
术开发区、胶州市和高科园,其合同外资额占全市外商直接投资总数57.6%。4.韩国投资仍居首位,
全年新批项目260个,合同外资2.9亿美元,分别占总数42.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