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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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全市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56个(累计107个),是上年的9.33倍。年内,海信电器公司、东方
贸易大厦两个企业成功地发行1亿元A股,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共募集资金5
.9亿元。截止1997年底,全市共有6个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共筹人民币20.66亿元、港币8.89亿元。
全市批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718个(不含个体、私营、外商投资的),累计2952个。批准22个公司股权证在
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累计27个。组建市红筹股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对青岛市通过境外
募股筹资进行方案设计和准备工作,海尔B股筹备发行。为使股份制改革、权证上柜、股票上市等工作
规范化和程序化,制发《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及公司股权性有价证券发行交易、股票上市工作实
施意见》和《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性有价证券发行交易和股票上市工作内部分工程序的规定》
及《青岛市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日常监管规定的通知》。
全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由40个扩大到60个,其中46个完成改制。年内,组建企业集团15个,
累计98个。一批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和控股,以较少国有资本控制和支配更多社
会资本。运用国家下达的4.99亿元呆坏账准备金,对5个企业实施破产,全市破产企业累计102个。
制定《市公用事业系统企业改革基本思路》和《市大交通体制改革框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