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article/25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1/article/25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下称《人防法》)颁布实施。为深入宣传贯
彻《人防法》,市人防办于3月份选择市南区和青岛海运总公司作为宣传贯彻《人防法》试点,在取
得经验后,又在全市7区推广。并把学习宣传《人防法》与“三五”普法结合起来,全年在市、区、
街道、企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100余期;召开座谈会15次,组织参观视察人防工程100余次。
还在市区99所初级中学开设“三防”(防化学武器、原子、细菌)知识教育课,共有295万名学
生接受教育。全年在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发表宣传人防工作稿件3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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