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市政府法制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区禁止制作销售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旅
游投诉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条例、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有资产委托运营办法、崂山旅游汽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培
训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包括修改地方性法规3件议案;发布政府规章27件。基本完
成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修订工作。还就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赴上海考察,并提出考察报告。
行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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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市政府法制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区禁止制作销售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旅
游投诉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条例、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有资产委托运营办法、崂山旅游汽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培
训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包括修改地方性法规3件议案;发布政府规章27件。基本完
成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修订工作。还就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赴上海考察,并提出考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