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刑事犯罪与经济犯罪 全年侦破刑事案件1.6万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6000余起,摧毁
各类犯罪团伙377个,依法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和违法分子8000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3212万元。开
展“打击扒窃和车匪路霸”等专项斗争,抓获扒窃分子622名,打掉车匪路霸犯罪团伙15个55人;加强
对破门盗窃案件的防范与打击,使此类案件发案数比上年(下同)下降17.4%。市公安局健全刑侦
体制,实行侦审合一,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使刑警队伍侦破重大、疑难案件能力明显增强,破获刑事
案件总数增长16.8%,刑事案件发案总数下降2.3%,市民对社会治安秩序的满意率达90%。全年查
处经济犯罪案件218起,追缴赃款及赃物折款4.7亿余元。
治安行政管理 年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整顿304次,查缴非法枪支1300支、炸药21万多公斤;
查处“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
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案件1400余起3900余人;严格管理暂住人口,实行租赁房屋“旅店
式”、建筑工地“公寓式”管理办法,共登记租赁房屋47451处,核发《暂住证》239141个;贯彻《青
岛市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和重点地区增派警员巡查,使之顺利实施。
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市公安局和各分(市)局均建立指挥中心和“110”报警服务台,形成
治安动态控制网络。在全市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村、镇)活动,共建安全文明小区209个、安全
文明村1296个,新安装分户防盗门48532个,居民住宅被盗案件减少42.6%。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消除不安全隐患6913起,使单位内部盗窃案件减少11.1%。
道路交通管理和消防监督 年内,在推出驾驶员考试合格当日发证、预约挂车牌等新举措的
同时,实施道路交通疏堵系统管理工程,采取开辟公交专用车道、规划停车场和更新、增设交通设施
等措施,并对出租车、小公共汽车争道抢行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基本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全年纠正交
通违章49万余起, 处罚29.43万起,取缔违规停车场8处,新设标志牌1945面、信号灯48个,漆划标线
1783公里。广泛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对酒店、娱乐业及大型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成立消
防执法稽查大队和1116个检查组,整改各类火险隐患48600余起。年内,增设错埠岭、水清沟小型消防
站,组建乡镇民办消防队50个,安装公共消火栓400个;会同房管、电业等部门为3.68万户居民更换
老化电气线路,给5万户居民配备灭火器。全年未发生居民住宅重大火灾。
公安法制建设与宣传 年内,市公安局起草的地方法规《青岛市表彰与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
例》和《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拟定的《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办法》、《大型活动安全保卫规定》、《居民住宅安全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提交市政府审议;修
订《青岛市限制养犬规定》 、 《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等行政规章。为保证《行政处罚法》、
《刑事诉讼法(修订)》、《刑法(修订)》的实施,全年培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500余人次;
广泛宣传法律、 英雄模范事迹和公安工作动态, 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稿12162篇,其中播发电视新闻
1205条。
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4月15日,市公安局制定《青岛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
公安信访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落实“局长接访日”、“警民联系箱”、“信
访目标责任制”和对信访人回访等措施,使全年涉及公安的信访件(次)数减少59%,其中重点信访减
少60%。6月,在全市215个派出所实行“办理户口责任制度”,全面公开办理户口政策和程序,限定
办理手续及审批时间;户政部门汇集65条有关户政管理的信息,在市话网上开通968电话查询及监督
系统。年内,全市办理各类户籍手续39059件,未发生任何问题。对此,公安部进行实地考查,拟在
全国推广。
公安队伍建设 市公安局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分(市)局领导岗位及热点
岗位交流、新任职领导干部采用试用期或任期目标责任制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20个单位的488名
处、科级干部通过竞争任职,19名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未获民警公认而被免职,352名领导干部或热
点岗位民警交流岗位。年末,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有102名未完成工作目标且评议不合格的领
导干部被免职,对平庸者予以诫勉并限期整改。4月,市公安局制定并实施《青岛市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行为规范》,成立警务督察机构,对民警遵纪守法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察。年内共督察、
纠正民警违规违纪行为700余件,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约30起。
年内, 建立青岛市消防医院, 青岛警校新校舍建成启用, 市公安局有线通讯实现程控化。
“110”报警服务系统实现社会联动,市公安局及各分、市局均建立指挥中心和“110”报警服务台,
组建专职接、处警队伍,与“120”、“122”、“119”及市政、社区服务等单位实现联动,建立与市
长公开电话联网的“110”社会公众报警求助服务系统。“110”受理报警电话后,市区5分钟内处警人
员即可到达现场;郊区及偏远地区,处警人员可及时到达现场。全年市、区(市)两级“110”共受理报
警电话44820起,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472名, 破获、处置各类案件、事件13731起;为群众排忧解难
2878次,收到感谢信函、锦旗412件。
1997年工作概况
视图
打击刑事犯罪与经济犯罪 全年侦破刑事案件1.6万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6000余起,摧毁
各类犯罪团伙377个,依法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和违法分子8000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3212万元。开
展“打击扒窃和车匪路霸”等专项斗争,抓获扒窃分子622名,打掉车匪路霸犯罪团伙15个55人;加强
对破门盗窃案件的防范与打击,使此类案件发案数比上年(下同)下降17.4%。市公安局健全刑侦
体制,实行侦审合一,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使刑警队伍侦破重大、疑难案件能力明显增强,破获刑事
案件总数增长16.8%,刑事案件发案总数下降2.3%,市民对社会治安秩序的满意率达90%。全年查
处经济犯罪案件218起,追缴赃款及赃物折款4.7亿余元。
治安行政管理 年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整顿304次,查缴非法枪支1300支、炸药21万多公斤;
查处“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
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案件1400余起3900余人;严格管理暂住人口,实行租赁房屋“旅店
式”、建筑工地“公寓式”管理办法,共登记租赁房屋47451处,核发《暂住证》239141个;贯彻《青
岛市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和重点地区增派警员巡查,使之顺利实施。
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市公安局和各分(市)局均建立指挥中心和“110”报警服务台,形成
治安动态控制网络。在全市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村、镇)活动,共建安全文明小区209个、安全
文明村1296个,新安装分户防盗门48532个,居民住宅被盗案件减少42.6%。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消除不安全隐患6913起,使单位内部盗窃案件减少11.1%。
道路交通管理和消防监督 年内,在推出驾驶员考试合格当日发证、预约挂车牌等新举措的
同时,实施道路交通疏堵系统管理工程,采取开辟公交专用车道、规划停车场和更新、增设交通设施
等措施,并对出租车、小公共汽车争道抢行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基本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全年纠正交
通违章49万余起, 处罚29.43万起,取缔违规停车场8处,新设标志牌1945面、信号灯48个,漆划标线
1783公里。广泛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对酒店、娱乐业及大型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成立消
防执法稽查大队和1116个检查组,整改各类火险隐患48600余起。年内,增设错埠岭、水清沟小型消防
站,组建乡镇民办消防队50个,安装公共消火栓400个;会同房管、电业等部门为3.68万户居民更换
老化电气线路,给5万户居民配备灭火器。全年未发生居民住宅重大火灾。
公安法制建设与宣传 年内,市公安局起草的地方法规《青岛市表彰与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
例》和《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拟定的《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办法》、《大型活动安全保卫规定》、《居民住宅安全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提交市政府审议;修
订《青岛市限制养犬规定》 、 《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等行政规章。为保证《行政处罚法》、
《刑事诉讼法(修订)》、《刑法(修订)》的实施,全年培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500余人次;
广泛宣传法律、 英雄模范事迹和公安工作动态, 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稿12162篇,其中播发电视新闻
1205条。
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4月15日,市公安局制定《青岛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
公安信访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落实“局长接访日”、“警民联系箱”、“信
访目标责任制”和对信访人回访等措施,使全年涉及公安的信访件(次)数减少59%,其中重点信访减
少60%。6月,在全市215个派出所实行“办理户口责任制度”,全面公开办理户口政策和程序,限定
办理手续及审批时间;户政部门汇集65条有关户政管理的信息,在市话网上开通968电话查询及监督
系统。年内,全市办理各类户籍手续39059件,未发生任何问题。对此,公安部进行实地考查,拟在
全国推广。
公安队伍建设 市公安局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分(市)局领导岗位及热点
岗位交流、新任职领导干部采用试用期或任期目标责任制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20个单位的488名
处、科级干部通过竞争任职,19名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未获民警公认而被免职,352名领导干部或热
点岗位民警交流岗位。年末,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有102名未完成工作目标且评议不合格的领
导干部被免职,对平庸者予以诫勉并限期整改。4月,市公安局制定并实施《青岛市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行为规范》,成立警务督察机构,对民警遵纪守法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察。年内共督察、
纠正民警违规违纪行为700余件,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约30起。
年内, 建立青岛市消防医院, 青岛警校新校舍建成启用, 市公安局有线通讯实现程控化。
“110”报警服务系统实现社会联动,市公安局及各分、市局均建立指挥中心和“110”报警服务台,
组建专职接、处警队伍,与“120”、“122”、“119”及市政、社区服务等单位实现联动,建立与市
长公开电话联网的“110”社会公众报警求助服务系统。“110”受理报警电话后,市区5分钟内处警人
员即可到达现场;郊区及偏远地区,处警人员可及时到达现场。全年市、区(市)两级“110”共受理报
警电话44820起,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472名, 破获、处置各类案件、事件13731起;为群众排忧解难
2878次,收到感谢信函、锦旗4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