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10&rec=938&run=13

《青岛市市徽制作使用管理规定》 已于1997年4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
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 秦家浩
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