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article/88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article/88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按照重在预防、重在调解、重在基层的方针,通过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强化劳 动执法监督检查,突出劳动信访预防监控,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国有、县以 上集体企业已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 加快了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 业劳动合同签订步伐,签约率已分别达82.%、95%和62%,依法确立了劳动关系。市政府 制定《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全市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初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 轨道。已有654户企业按法定程序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审查备案416户,初步建 立了劳资双方自我调节劳动关系的良性机制。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 围绕争议纠纷 比较集中、职工群众比较关心的工资、工时、社会保险等热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 保 障了《劳动法》的贯彻落实。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比上年下降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