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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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加强对社会办医和个体开业医的治理整顿,共取缔不
合格医疗机构298个,没收药品、器械65种。
进一步理顺了《食品卫生法》的执法监督体制, 对全市的食品卫生进行了
拉网式检查, 食品卫生合格率达89%。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共查处和没收假劣药
品5000余千克,行政处罚120起,决定罚没款98万元,有效地净化了青岛地区的药品市场,
成为全国药品市场秩序最好的地区之一。
出台了《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在全省率先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法制化。出台了《青岛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