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科技事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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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规建设取得成效。1996年列入青岛市法规计划的科技政策法规有11项。其
中,已公布实施的《青岛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决定》,推动了全市民营
科技企业的发展。 在引导和促进企业成为科技投入和科技开发的主体方面, 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行政规章, 为促进企业
成为科技开发主体提供了良好环境。
财政及金融部门加大了对科技的投入。 1996年全市科技三项经费达到3000万元,
金融部门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落实贷款共计1.14亿元, 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中保财产
保险青岛分公司共同努力下,起草了《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保险条款及实施细则》,对
科技成果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
产业进行财产保险。
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环节建设取得成效。全市建起19个不同领域的科研成果
中试基地。这些基地基本能够承担相关领域的科研中试任务, 在科研和生产之间搭起
了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