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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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出台了全市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为在全市城乡全面建立最
低生活保障制度, 经全面调查测算,并经第84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农村人口最低生
活保障线制度自1997年1月1日开始在全市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0元。这一制度
的推出,实现了青岛市农村救济工作的重大突破。年初,市政府批转了市民政局《关于
认真贯彻国办发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报告》;第24
次市政府常务会又讨论通过了《青岛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市民政局通过
分类指导, 一手抓启动发展,一手抓基础管理,促进了全市农保工作的全面发展。全市
已有11个市区、15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5593个村的近百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投
保率达到40%, 收缴保费累计已达到1.3亿元,其中当年收缴保费6700万元,比上年翻一
番多。
青岛市1996年上半年灾情较频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做好查灾救灾工作, 大力争
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增拨救灾款,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尽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初步建立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救灾工作新体制也发挥了作用。为支援山东省西部
受灾地区, 青岛市先后捐助资金600万元和价值52万元的物资,捐款数量居全省第一。
青岛市对口支援贵州省安顺、铜仁地区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全
市捐赠衣被260万件, 在支援贵州的全国4个计划单列市中名列榜首。农村扶贫工作在
胶州市帮扶工程试点的基础上, 莱西、平度、崂山、城阳、胶南、黄岛等市、区年内
先后出台了农村贫困人口帮扶工作措施。
农村五保供养重点抓了农村乡镇敬老院的示范点建设, 全市用于新建改建敬老院
的投资达400多万元。崂山区还实行了五保供养费用由区、镇、 村三级负担, 较大幅
度提高了五保供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