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邮电服务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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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9月23日市邮电局开始实行社会服务责任赔偿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该制
度共包括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赔偿、投诉程序、咨询服务5个部分。服务标准主要
有:电话装机实行信息卡登记制度,从交费日起2个月内保证装上电话。购买移动电话、
BP机, 交费当日取机开通使用,用户单机障碍修复时限不超过24小时,电缆原因造成的
单机障碍不超过72小时。 114、126、112等特服台应答时限为20秒等。责任赔偿标准
主要有: 邮政营业13种邮电业务实行限时服务,每超过规定时间30秒,赔偿用户“延时
费”1元。市话装机从交费日起超过2个月内未装通的,自第3个月开始付给用户同期人
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储蓄利息。单机障碍修复时限超过10日以上的免当月基本月租费的
50%,超过20日的免当月基本月租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