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交通部青岛海上安全监督局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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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共办理船舶进出口联检6526艘次,增加526艘次;办理船舶签证4614艘次,海上
巡逻467艘次,纠正违章298起,船舶防污染检查257艘次;危险品监管3486艘次,增加656
艘次。适任证书考试1164人,办理海员证3525本,增加1095本。海事处理35起,增加9起。
完成抢险救生18次,救生90人。
维护海上交通秩序, 保障航道畅通 一是加强了对进出港船舶的监控。运用海上
交通管理系统(VTS) 跟踪监视,及时提供咨询、助航、警告服务,全年跟踪监视船舶万
余艘次, 及时告警,排除事故险情8起。二是加强航线管理。为了解决船舶航行影响水
上飞机训练和超大型船舶航进出港、高速船、旅游船航行等问题, 重申了水上飞机训
练时的船舶预备航线, 划定了超大型船舶进出港航线和前海至下清宫的旅游航线。三
是整顿海上交通秩序。针对部分小渔船在主航道上挖蛤、捕捞, 严重影响船舶进出和
港口生产问题,加强海上巡逻,依法管理,并利用电视等宣传媒介予以曝光,收到良好的
效果;针对非法养殖侵占航道、影响航标维护和薛家岛个体船非法载客等情况,及时向
青岛市政府反映,在有关部门配合下,部分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积极推进《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实施 在船舶安全检查中, 加强了对国际航行
船舶的检查, 努力降低中国籍船舶在国外港口的滞留率。针对欧、美、澳大利亚等国
家和地区加强对我国船舶的安全检查,屡屡发生船舶被滞留的情况,对前往以上国家和
地区的船舶, 实施由监督员、验船师和船公司安全、技术人员等三方参加的船舶离港
检查。全年共查出并纠正缺陷40多项, 上述船舶无一发生在国外港口滞留的情况。进
一步加强了现场监督管理。监督员坚持24小时值班,每天现场巡查两次以上,及时纠正
违章、消除隐患,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惩处。在船舶防污染工作中,开展了对国内航
行船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及应急器材的检查,督促防污演习和训练;加强油类作业
现场的监管,认真检查船舶防污设备,严肃查处污染事故。顺利完成了中加溢油应急合
作项目技术人员出国考察和培训,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
任杨振怀来青考察的接待汇报工作, 青岛海区的船舶防污染工作受到了杨振怀副主任
的好评。加强危险品管理工作,现场监管率达95%,爆炸、放射性危险品监管率达到100
%。结合国际危规修正案的实施, 纠正了危险品标志的不统一现象,完成了危险品申报
员培训和持证人员的年度审核发证工作。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要求, 国际航行船舶及其公司必须在1997年7月1日之前做好
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准备工作。为推动山东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交通
部部署,牵头成立了山东片区办公室,并于8月27~28日,召开了“山东片区实施《国际
安全管理规则》工作会议”,全省30多家航运单位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船员考试发证工作 为了规范辖区证件管理,3月26日召开了全省80多家航运单位
参加的船员管理工作会议, 整顿了船员无序跳槽,船公司随意扣留船员证件,公司和船
员向港监提供假资历、假材料等混乱现象。认真做好《船员管理条例》实施前的准备
工作, 举办了船员证件申办员培训班,实施了船员证申办员资格证制度,指定了社会闲
散船员的定点服务机构,规范了社会闲散船员的管理。为提高监考人员的业务水平,保
证监考工作顺利进行, 对监考人员进行了上岗资格培训,参照ISO—9004对船员考试发
证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海事处理和“三防一救”工作 海事处理工作实现了海事调查为主向海事预防为
主的重大转变。一是加强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保障船舶安全;三是加强对典型事故的剖析,并予以通报,引以为戒,避免类似情况的再
次发生。在“三防一救”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于6月18日适时召开了
1996年防台风工作会议,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组织机构,制定了措施,做好了全年的防台
风工作准备。11月30日和12月5日两次强冷空气突袭青岛港,海上风力达9到10级,由于
防范工作及时准确, 在两次大风侵袭青岛港过程中未发生任何事故。《青岛水上安全
监督管理规定》业经交通部批准发布,将于1997年1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