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制与环境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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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市环保局建立了全局的执法责任制。四方区、胶州市环保局被列为全省环
保依法行政规范化试点单位。年内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第一次环境法制工作会议。市
环保局收集整理印发了《青岛市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汇编》、《环境保护法规汇编》和
《青岛市环境保护指南(二)》,制定了青岛市环保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计划。
在市长学法日中讲解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行政处罚法》, 进行了全系统执法人
员的培训学习,制定了工作程序和有关文书,统一制发了行政编制和建立编制人员环境
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证。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
审查制度。完善了征收排污费文书通知制度, 为下一步征收、受理行政复议和申请法
院强制执行打下基础。环境保护社会服务责任赔偿制度正式出台。1996年全市环保系
统处理信访4092件, 处理率和处结率分别为100%和97.9%,信访答复率为75.6%;领导批
示率为72.6%, 包案率为24.8%;全市环保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7件,
按时限和要求全部办复,办复率、及时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