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房产管理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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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计划,4月1日起,调整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
及公积金,租金每平方米0.95元,公积金调整为按工资总收入2.5%计。公布了1996年度
青岛市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标准, 不再实行标准价。新确定的市二类区域砖混一等住
宅成本价为每平方米1000元,比1995年度房价上调17.5%。
年内,全市安居工程实际开工78.85万平方米,年底竣工62.19万平方米。累计完成
投资6.84亿元。安居住宅销售34.48万平方米, 收回资金3.04亿元。对原遗留的124户
解困户遗留问题全部落实解决。
公布实施了房产管理社会服务责任赔偿制度, 出台了房产管理五项承诺内
容“服务须知”,并公布投诉电话。
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条例》颁布施行。配合市物价部门完成了调整市区非住宅出租房屋租金标准及相关文
件的制定工作。组织实施《青岛市调整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 对市内四区范围内的
直管及自管非住宅房屋租金在现行租金标准基础上分别调整。
市房管局参与实施了市区前海一线亮化美化工程,完成19处1760米围墙通透工程。
投资300余万元, 完成8000余户市直管旧式民用住宅老式电线更新改造。投资100万元
对“南日钢” 居住区进行环境改造。协助各区房产管理处投资40万元完成6处失火房
屋的抢修工程。
配合旧城与棚户区改造, 与100个拆迁单位签订拆建房协议,拆除市直管旧
房建筑面积94882平方米。全年共接受新建房屋47处,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鉴定房屋
26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审核200余处商业网点房屋的申请划拨报告,已批准划拨10
处,建筑面积12616平方米商业网点房屋。全年处理私改遗留案件13件。查处直管公房
非法转租案11起,查处单位自管房违法租赁190起。为公房出售和社会服务提供利用房
产档案1300余卷。
完成起草《青岛市城市原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草稿)。全年查
处违法装修房屋行为185起。 分别依法予以恢复原状、罚款、补办审批手续、采取加
固措施、赔偿损失等处理。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009件, 处结率95.3%,接待群众来访
1026人次,处结率97%。
全年共受理各类房屋交易案卷344件,交易额2.76亿元,成交面积7.35万平方米;为
国家代征契税1068万元, 代征营业税812.2万元,受理抵押业务44件,抵押额13897.9万
元, 抵押房屋面积32万平方米。办理租赁监理契约630件,发放租赁许可证210个,监理
租赁面积16万平方米。受理商品房注册登记40件, 发放预售许可证38件,外销许可证4
件。全年全市共受理换房登记6297户,成交2086户,成交面积达10万平方米。
1996年,全市共拆迁50处,拆除房屋16万平方米,拆迁居民共5605户、16000
人。其中:重点工程项目拆迁8处,1052户、3000人; 棚户改造工程拆迁13处,2685户、
8000人; 一般工程拆迁29处,1505户、4500人。对市政府提出的1994年1月1日前拆迁,
超过两年未回迁的46处共6539户居民,年底前已安排30处共5072户居民回迁完毕。
全年市房管局完成施工总产值16381万元, 完成工业产值1989万元,完成施
工新建竣工面积16.56万平方米,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新建工程优良品率32.2%,
按施工产值计划全员劳动生产率30092元/人年。全局房地产开发机构共11家, 累计完
成开发投资1.25亿元,开发面积18.6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91万平方米。安全生产无
重大伤亡事故,职工负伤频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