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10&rec=584&run=13

1996年山东省下达给青岛市的用地计划是2055公顷, 其中耕地990公顷;实际共使
用土地1874公顷, 其中耕地746公顷,分别占计划的91%和75%。全年开发复垦土地1421
公顷,其中耕地708公顷,分别超计划142%和215%,建设用地和开发复垦相抵。全年净增
耕地22公顷,耕地净减幅度控制在1.2‰以内,实现了全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完成了
省下达的目标责任要求。
加强对保护耕地的领导。市土地管理局代市政府起草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加强我市耕地保护的通知》、
《加强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基本农田保
护区耕地造地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府规章, 对全市耕地保护的原则、
方法和途径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完善了管理机构,在市土地管理局增设土地资源管理处,
专项负责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各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
重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后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率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95.5
%,其中一级保护区达到80%。
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的完善。 在即墨市进行了征收耕地造地费的试点工作,
为在全市全面推行基本农田使用许可证制度和造地费征收制度打下了基础。
继续加快开发复垦力度。开展了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和窑场占地情况调查, 为进一
步加大开发复垦力度奠定了基础。同时落实开发复垦基金,扶持开发大户,仅市土地管
理局全年落实给各市、区的基金就达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