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林政与林木资源管理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article/56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article/56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6年,市政府制发了《青岛市林木种子管理办法》;市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
步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依法查处了青岛市
民裕事业有限公司“百龄园”墓地工程非法征用地案件, 为该公司补办了合法征地手
续, 核发了征地许可证,并依法征收了森林植被恢复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
全年共审核征、占用林地356亩, 办理占地许可证75份; 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起,罚款
4.5万余元;办理林木采伐证488份,采伐林木1.45万立方米,其中国营林场采伐210立方
米; 批复采伐设计书12份。年内完成林木更新面积为年采伐面积的120%。年末以市政
府名义下达“九五”期间青岛市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10.054万立方米, 其中集体、个
人9.592万立方米,国营林场0.192万立方米。加强了流通领域木材管理,实行木材运输
凭证制度。全年检查监督运输木材2.4万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900张,收取育林费4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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