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与林木资源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10&rec=567&run=13

1996年,市政府制发了《青岛市林木种子管理办法》;市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
步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依法查处了青岛市
民裕事业有限公司“百龄园”墓地工程非法征用地案件, 为该公司补办了合法征地手
续, 核发了征地许可证,并依法征收了森林植被恢复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
全年共审核征、占用林地356亩, 办理占地许可证75份; 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起,罚款
4.5万余元;办理林木采伐证488份,采伐林木1.45万立方米,其中国营林场采伐210立方
米; 批复采伐设计书12份。年内完成林木更新面积为年采伐面积的120%。年末以市政
府名义下达“九五”期间青岛市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10.054万立方米, 其中集体、个
人9.592万立方米,国营林场0.192万立方米。加强了流通领域木材管理,实行木材运输
凭证制度。全年检查监督运输木材2.4万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900张,收取育林费4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