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水法规建设和行业管理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article/5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article/5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6年, 青岛市出台了《大沽河管理办法》。至此全市已出台水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共14件。年内,全市利用“世界水日”和“水法宣传周”等机会,广泛宣传
水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水法规意识。重新任命了水利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全部做到持证
上岗;实施了执法责任制和有关措施,做到了“执法主体、目标责任、保障措施三到位”;
全市水利系统共查处水事案件46起, 追回款物折合人民币11万元。加强了水资源统一
管理工作,取水许可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基本到位,全市共征收
水资源费1100多万元,其中青岛市区征收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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