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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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在巩固市区禁放烟花爆竹、公民义务献血等立法执法成果的基础上,又相继
出台了《关于在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青岛市结婚迎亲车辆管理
规定》、《关于加强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图书报刊亭和阅
报栏建设管理的通告》、《关于报刊发行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青岛市经营电子
出版物暂行规定》等法规和制度。在这些法规和制度出台前,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把
讨论修改的过程变成对全市人民进行社会公德教育的过程。同时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
制和专兼职结合的执法队伍, 不断规范市民行为。1996年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
问题: 一是全市有的地区和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的精力较少,工作不深不实;二是
有些部门抓精神文明建设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方法陈旧,形式单一;三是少数领导干部
责任心不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
是有的单位抓精神文明建设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 ,很少主动进行调查研究,许多工作
被动应付;五是部分基层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