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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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煤制气二期工程1号焦炉建成投产,黄岛区与壳牌公司合资建成液化气码
头, 市煤气公司在李村城区开工建设管道液化气工程。全市形成以市管道燃气公司和
市煤气公司为主, 各市、区煤气公司、社会办液化气供应站、中外合资液化气公司为
辅的燃气供应市场。全市居民燃气用户普及率达85.5%, 其中市管道燃气公司和煤气
公司用户253855户,气化率52.79%。
市燃气管理处依据《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加强行业管理,对燃气市场进行治理
整顿,取缔非法经营行为,查处擅自非法建设燃气工程行为,清理违章占压燃气设施,保
护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维护。
市管道燃气公司生产经营概况 年末在册职工2121人。全年生产煤气6056万立方
米,供气户137494户,建成中低压管线334公里。
实施机构改革和生产结构调整, 对211个岗位定编定岗,精减人员804人,辅助人员
减少50%,非生产人员减少30%,职能处室由13个缩减为9个,下岗分流安置89人。原计划
煤制气二期工程投产招工1600人,经内部调整,实现工程投产岗位增加人员不增加。停
产因重油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过高的油制气炉, 选择实施成本低、保障系数较高的
水煤气掺混液化气方案, 既减少岗位职工,为二期工程投产做好人员准备,又使煤气完
成成本由上年1.71元/立方米降到1.46元/立方米。全年实现减亏922万元。
青岛市“九五” 期间重点工程项目之一的煤制气二期工程1号焦炉于12月26日正
式投产供气。该工程总投资6.7亿元,其中利用亚洲开发银行环保贷款5400万美元,设
计规模为日产煤气75万立方米。 工程含1座气源厂和与煤气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煤气输
配系统两大部分。工程自1994年12月28日开工, 经3年建设,1号焦炉于1997年11月6日
试投产成功,2号焦炉将于1998年5月投产。
市煤气公司生产经营概况 年末在册职工583人;年销气量15648吨,供气户数13万
户。全年实现减亏27万元。
1997年,实施机构优化重组,调整理顺为储运、销售、物业、李沧4个分公司及5个
多种经营实体,公司机关处室由原11个减为7个,主业人员转岗分流60.5%。
实施对议价气用户无限量、无区站界限供气;降低开户费、简化开户供气手续;推
行“打个电话、送罐到门”服务新举措, 全年发展议价气用户12000户,增设代理点40
处, 仅10~12月就送罐上门34000瓶。成建制接管李沧区煤气公司并于5月组建成立市
煤气公司李沧分公司。
强化安全管理, 加快管道液化气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对外承揽管道设计项目23个,
完成工程设计施工11处, 完成汽车燃用液化气改造项目。全年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
故,被建设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