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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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青岛市选择益青公司进行深化企业主管部门转体改制试点, 将益青公司改
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出台了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领导体制改革方案》和《职
能分解方案》,向益青公司委派了董事、监事,对其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进行了分解、
转移。通过试点, 在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建立新型工业管理体制和科学合理的
内部治理机构等方面探索了经验。 为构建完整的国有资产监管、 运营、 经营体系,
1996年5月, 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国资委及其办公室,将市国资局从市财政局独立
出来, 同时加挂市国资办的牌子, 完善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层次。为落实国务院颁布的
《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 1996年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青岛市国有企业
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和《青岛市股份制企业监事会暂行规定》, 研究拟订了“青岛
市国有资产委托运营办法”、“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暂行规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
资产收益暂行规定”和各个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职能分解方案。年内各国有资产运营
机构资产运营工作全面起步, 其中建设、电子仪表、医药、橡胶、纺织等资产运营工
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