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人民调解工作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article/2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0/article/2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年初,市政府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年内新建调委会78个,全市调委会增至9709个; 整顿调委会4946个, 充实调解人员2916名; 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9229起, 调解成功 27782起, 成功率为95.1%,防止“民转刑”案件169起425人,制止上访38起147人,避免 民间纠纷引起自杀62起89人。市司法局对市南、崂山、即墨、胶州等区、市、乡镇、 街道的94个调委会“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 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总结;全 市7170名村、居(家) 调解主任中,享受村、居(家)委副职待遇的已达99.2%;全市创建 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37个,黄岛、莱西、即墨司法局被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先 进司法局”称号;配合严打斗争,全市集中开展了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突击月活动。为维 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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