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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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中国证监会首批授予青岛市等24家地方监管部门行使部分证券期货监
管职责。制定和拟定了《证券经营机构从业人员守则》、《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管
理暂行办法》, 严厉惩处了2家非法期货经营机构和2名证券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
为。1996年全市证券交易总额为470亿元。其中: 股票交易额为273亿元, 债券交易额
1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倍多;证券交易机构已达15家,网点33个,新开户投资者达19
万户, 累计开户投资者已达30万户,并成功地为2户企业进行了上网发行企业债券试点
工作。截止1996年底, 全市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进行柜台交易的5只权证,走出前几年
徘徊不前的局面,全年交易额达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近30倍。全市4家期货经营机
构年交易额达1000亿元,是从事国内商品期货交易以来交易额最高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