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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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全市新组建律师事务所8家,全市律师机构已达71家,其中有2家合作制所
转为合伙所。 新发展执业律师112名, 全市累计达827名,比上年增长14.7%,已占全市
总人口的1.22‰,提前超出司法部提出的本世纪末占人口1.15‰的目标。律师为政府、
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115家,比上年增加4.3%;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7623件,比
上年增长10.9%,涉及标的额30.5亿元,比上年增长64%,为当事人索回赔欠款3.46亿元。
配合严打斗争, 积极承办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1215件,比上年增长20%。本市律师积极
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参与调解纠纷、处理信访、制止上访的做法被司法部推广。
参与了新刑诉制度试点; 参与办理9个企业破产法律服务;为青岛国货公司、淄博华光
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和海尔配股办理法律服务等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强化律师管理工作。在全国率先推出《律师法律服务承诺制度》,并在全国推广。
市司法局在已有制度基础上, 制订了《青岛市律师所规范化管理办法》等12个规范性
文件。市政府批准在全市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在全省率先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并同意出
台了《青岛市律师法律援助试行办法》。市法律援助中心自11月8日成立至年底,共接
待来访200余人次,受理案件1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