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10&rec=20&run=13

1996年青岛市出台了《城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拓宽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研究拟定了街居企业、农牧工商企业养老保险办法。截止
1996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达4600多户,职工94.9万人。其中为65万名在职职
工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于1996年4月第一次向社会公布。年内还修订了《青岛
市企业失业保险暂行规定》, 全市已有4000多户企业中的84万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企业医疗保险在四方区和平度市进行了试点, 企业参保、职工参保率均达94%以上,基
金收缴率达95%, 基本解决了患大病职工医疗费报销难问题。据统计,全市有3961户企
业和60余万名职工参加企业工伤保险, 企业参保率、职工参保率、基金收缴率分别达
到90%、83%和94%。全市还有3961户企业、60余万名职工参加企业生育保险,企业参保
率和职工参保率分别为90%和82.7%,基金收缴率达90%以上。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展开。1996年,机关事业单位的2.8万名合同
制职工(市区8400人)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投保率达95%。配合辞职、辞退制度的实施,
全市1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失业保险,投保率占50%。城阳、黄岛两区的
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全员统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截止1996年底,全市已有11个区市、150个乡镇
(办事处)、5836个村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百万名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占适龄
投保人口的40%,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农村养老保险收缴保费累计突破1亿元,其中
1996年收缴5500万元。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改革, 实行现金加实物救助和优
惠照顾相结合的救济政策,扩大了救济范围,提高了救济标准。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自4月1日起调整了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及住房公积金缴交标准, 完善了超标加租、住房
补贴以及有关减、免、补政策。公房出售方面,第一批购房户已办理完购房手续,并公
布了1997年度公房出售的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