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台民间交流与人员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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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应邀赴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与台湾卫生
交流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与台湾新闻出版、版权交流工作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我市与台湾广播影视交流工作管理的通知》等文件, 使对台交流工作进一
步规范。
年内,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台办《关于加强对进入我市台湾渔船
管理工作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及工作纪律,建立了
由市台办、青岛海关、山东商检局等15个单位参加的对台海上交往管理工作网络, 促
进了工作的协调统一。
市台办在全市台属中开展了“贡献一条计策、传递一条信息、促成一项交流、引
进一个项目、推销一种产品”的“五个一”活动, 年内全市台属共发出招商引资书信、
电话5000余封(次), 促成台胞回大陆考察50余人,促成签订协议、合同的项目20项,向
境外推销产品5种,献计献策10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