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殡葬改革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8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9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9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殡葬改革


    青岛市60年代初开始推行火葬,进行殡葬改革。目前,全市已废除了土葬,普及
了火葬,火化率逐年提高。1987年底,全市有火化场8处(市区1处、崂山县、即墨县、
胶州市、胶南县、莱西县各1处、平度县2处),殡葬单位有职工146人、化尸炉27座,
运尸汽车27部。 1987年,全市共火化尸体35605具,火化率达到96.66%,比1986年
提高了1.37%,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为防止旧葬习俗的回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
设的大事来抓。各乡(镇)、村都把殡葬改革列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由于坚持长
期进行宣传教育,发挥基层红白事理事会的作用,到1987年底,累计平除坟头15万余
丘, 平整出耕地约1000亩;建有骨灰室221个,骨灰公墓3687个。现在,哀乐、载黑
纱等文明健康的殡葬形式已逐步代替了披麻戴孝等封建迷信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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