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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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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政管理
1987年全市药政机构为两处,药政管理人员10人,其中市级3人,县区级7人(部 分县区未设药政机构, 但有专职药政管理人员);药检机构7处,工作人员99人,其 中市级62人,县级37人。 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药品管理法》以来,药政工作不断加强,1987年有关工 作简况如下: 1.市政府青政发[1987]190号文公布成立了以施稼声副市长任组长,由卫生、工 商、公安等单位15名领导干部参加的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各县(市、区) 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 市、县两级政府分别聘任了598名兼职药品监督员,并颁发给 《药品监督员证》和“青岛市药品监督”胸章,作为执法标志。从而组建起市、县、 乡三级药品监督网。 2.举办各类人员学习班, 深入学习宣传《药品管理法》。市卫生局购买了《药 品管理法》单行本和图解1万余份,还印发了袖珍本《药品管理法》13000本,供全市 有关人员学习使用; 共举办药政、药检、药剂人员各类培训学习班138次,学习人员 达3800多人。召开宣传会、宣讲会、假劣药品展览会404次,受教育的群众达238万多 人次。 3.对药品生产、 药品经营和医疗单位制剂室实行许可证制。在整顿检查验收的 基础上, 共核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30个,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127个, 《制剂许可证》105个。 4.对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实行了《购买印鉴卡》制度。共核发《麻 醉药品购买印鉴卡》335个,《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316个。 5.为防止艾滋病的传入, 对近几年青岛市进口的血液制品进行了调查,对现有 货源进行艾滋病毒的,未发现问题。 6.组织力量,检查药品质量,共查处中西假劣药品、淘汰和过期变质失效药品, 累计2522种, 中药材22532公斤,片剂276070瓶(1000片/瓶),针剂417285盒(10 支/盒),计金额130余万元,其中:1985年113万元,1985年13万元,1987年4万元, 1987年比1985年下降96%。 3年共查处违法案件294起,依法做了处理,收没罚金额6 万余元上缴国库。 7.坚持经常性的药品抽检工作,1987年合格率为86.46%。 8.全市医药生产单位1987年为30个。品种367个。 9.对医疗单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对全市、县、乡三级医院285份住院 病历, 57959张门诊处方的抽查,对合理用药进行了调查分析,不合理用药比率,市 级医院为20%,县级医院为70%,乡级医院为80%,总平均为56.66%。为了加强用 药管理,对各级医院、疗养院印发了《山东省医院基本用药品种目录》。 10.对医疗单位的制剂品种实行注册登记。 对有《制剂许可证》的105个制剂室 进行了检查和制剂品种登记,共发文批准1887种,其中灭菌251种,普通1636种。 11.开展评选先进药检所活动。 莱西县、平度县、胶南县3个药品检验的被评为 1987年度市、省级先进所,莱西县所还被评为1987年全国先进单位。 12.制定了若干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并贯彻执行。 其中有(81)青卫药123号文 《关于不准将饮料、 化妆品充当药品销售使用的通知》、(82)青卫药358号《关于 对我市院非癌症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82)青卫药379号文《关 于对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加强管理意见的通知》、(84)青卫药86号文《关于医疗单 位药品管理中的几个问题的通知》、(87)青卫药字第46号文《青岛市灭菌制剂和普 通制剂品种登记的暂行规定》。 1987年,在药品监督管理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了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继续以贯彻、学习执行《药品管理法》 为重点开展工作。 2.查处假劣药品。 1987年共组织345人,分92个检查组,5月份对5县1市和黄岛 区的基层和农村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检查。 共3202个单位,占应检查单位的49.8%; 共查出假劣药品累计930种,中药材1195公斤,中西药片33万片,针剂6万支,其他药 物16万包,总金额44095元。是年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案件2宗,罚款7300元。 3.对精神药品实行《购买印鉴卡》制。市卫生局和青岛医药公司于1月召开了药 剂科主任会议作了具体部署,并根据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86)卫药等76号文将 安纳咖、强痛定、氨酚待因片、复方樟胸酊等品种列为精神药品的规定,确定了青岛 医药站市南批发部为全市的供应点, 实行了《购买印鉴卡》制。是年5月先后审核批 准316个医疗单位从1987年4月1日起使用《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购买精神药品。 4.成立了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市、县、乡3级药品监督网。全市 共聘任兼职药品监督员598名, 并颁发了《药品监督员证》和“青岛市药品监督”胸 章,做为执法标志。 5.对医疗单位制剂品种实行了注册登记。市卫生局1987年8月12日下发了《关于 检查医疗单位制剂室和制剂品种登记的通知》和《青岛市灭菌制剂和普通制剂品种暂 行规定》。对制剂室进行检查和对制剂品种进行登记。 6.对从事药政、药检工作30年的老同志进行表彰。受卫生部表彰的同志共16外。 另外,莱西县药品检验所经卫生部批准授予1987年度“全国先进药品检验所”称号。 胶南县和平度县药品检验所荣获1987年度省、市先进单位称号。 7.1987年经上级部门批准,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有青岛市中药饮片厂、青岛第 四制药厂。新开办的药品经营单位有青岛友谊商店、青岛新春药店、青岛古青药店。 8.1987年青岛市向山东省卫生厅申报新药品20种,获准生产的有15种;上报研制新 药4种,其中银翘解毒冲剂获卫生部颁发的新药证书,并投入生产。 9.举办各类业务学习班28期,参加学习人员4300仁次;召开宣讲<<药品管理法>>和 假劣药品展览会共62次,受教育群众达36万多人次。 1987年共完成药品检验1422件,比1986年增加2.4%, 合格率为86.7%。 (赵春亭 夏国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