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青岛市有3家承办信托业务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信托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青岛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青岛市信托投资
公司。这3家公司分别于1986年12月22日、23日和1987年2月17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87年底,信托存款余额18834万元,其中委托
存款8654万元,信托存款7823万元,其他存款(委托代收款项)2354万
元。信托贷款余额21110万元,其中委托贷款6642万元,信托贷款1053
2万元,投资843万元,金融租赁3093万403元。1987年3家公司全方
位开展业务,由原来的单一信托存贷逐步开拓了租赁、代理、咨询和有价证券买卖等
业务,即支持了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外向型出口创汇扩大,对促进青岛市
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祝明芳)
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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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青岛市有3家承办信托业务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信托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青岛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青岛市信托投资
公司。这3家公司分别于1986年12月22日、23日和1987年2月17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87年底,信托存款余额18834万元,其中委托
存款8654万元,信托存款7823万元,其他存款(委托代收款项)2354万
元。信托贷款余额21110万元,其中委托贷款6642万元,信托贷款1053
2万元,投资843万元,金融租赁3093万403元。1987年3家公司全方
位开展业务,由原来的单一信托存贷逐步开拓了租赁、代理、咨询和有价证券买卖等
业务,即支持了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外向型出口创汇扩大,对促进青岛市
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祝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