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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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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工作概况
1983年底前,市财税合署办公,对外挂财政局、税务局两个牌子,设有专门分管 税收工作的4个科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1984年1月,市财税正式分设, 成立了青岛市 税务局及所属市区5个分局,市属6县1区财税机构也同时实行分设。到 1986年底,市税务局设有9个科室,直属6个税务分局、1个涉外税收稽征收处、1个票 证装具管理所。青岛市所属6县1区税务局业务工作受市税务局领导。全市共有税务干 部职工2089人、120个税务所。全市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和个人78708户,其中国营企 业2707户、集体企业15607户、个体户60340户和其他54户,另外还有办理税务登记的 外商投资企业39户、 外国机构16户、外国公司8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税 收制度改革迈出了较大步伐。过去只征收商税和工商所得税,至1986年先后开征了23 个税种。还负责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教育费附加。1984年至1986年,市 税务部门发挥税收调节经济作用,从税收政策上、工作上、资金上支持和促进青岛经 济发展, 全市共减免税收款42954万元,其中1984年10207万元、1985年13364万元、 1986年19383万元。 积极配合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控制决策,1984年至1986年间,全市 征收奖金税、工资调节税2016万元,征收建筑税7323万元。各级税务部门加强征收征 管, 严肃税收法纪。截止1986年底,辅导个体业户建帐建册达14100余户,查补偷漏 税和其他违纪财政收入11760万元。 各级税务部门不断端正了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坚 持征管、促产一起抓。1986年开始,在全市税务系统实行了促产增收目标管理,年底 共实现增收项目680个, 增税3818万元。1985、1986年,还先后向城乡集体企业发放 扶持生产周转金1771万元,扶持1460个项目,促进了青岛集体经济的发展。市税务部 门运用税务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为鼓励产品出口,从1985年4月1日起,对生产 企业直接出口产品,除个别产品外,实行了免征产品税和增值税;由外贸部门经营的 产品, 可以退还生产厂已交的产品税和增值税,至1986年底共办理出口退税36859万 元。为鼓励外商来青岛市投资兴办企业,除认真执行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规定外,还 研究制定了对外资企业的两个地方性税收优惠文件。加强了涉外税收管理,1984年至 1986年共向外资企业征收各种税收1191。 3万元。市税务部门在认真执行税收政策、 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还重视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经常对干 部进行理想教育,职业道德、纪录教育,法制教育相继制定了《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标 准》、《税务干部”五要八不准”规定》、《涉外税收人员守则》、《端正党风责任 制》及各级岗位责任制等部门纪录和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还增强了群众 监督机制,1986年8月向全市纳税企业和个人发出了8万多份公开信,公布”五要八不 准”规定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1986年,市委、市政府命名3个税务分局、2个 县局、 21个税务所为”文明单位”;表彰了249名税务专管元。1984年至1986年内, 青岛市各级税务部门共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570044万元,其中1986年全市市税务部门 共组织各项收入203422万一员,占全国同口径收入1.06%,占山东省的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