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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青岛海上安全监督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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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青岛海上安全监督局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港务监督局组建于建国初。 多年来为维护所辖区水域安全秩 序,保障船舶安全进出港口,维护国家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做了大量的工作。1987年 3月1日,根据国务院国阅[1985]29号《港口体制改革会议纪要精神,青岛港务监督从 青岛港务局划出,组建青岛海上安全监督局,为交通部、直属一级行政单位,实行交 通部、青岛市双重领导,以交通部为主的管理体制,下设办公室、值班室、监督处、 危防处、海务处、通信处、航标处等11个职能处室及船队交管站、黄岛监督站基层单 位。为适应涉外工作需要,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港务监督”名称。 青岛海上安全监督局是在交通部领导下,代表政府对所辖区和港口水域交通安全、 防止船舶污染海域及水上无线电通信等实行统一管理的主管机关,行使《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赋予港监的各项 职权。该局组建后,认真遵照上级提出的“完善体制机构、理顺内外关系、健全工作 制度、提供航海保障、加强监督服务、改善水上秩序、树立监督权威”的要求。以对 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贯彻执行《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规, 严把“四关”(即:联检关、签证关、审批关、考证关),有效地促进了安全文明生 产,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组建后至当年底,共完成中外船舶进出口联检1386艘次, 进出口签证3032艘次, 处理船舶违章15艘次,组织船员考试14期589人次,为部一级 引航员考试、组织引航员培训班3期56人,海事调查处理33起,对船舶防污染宣传953 艘次,船舶防污文书检查537艘次,污染事故处理33期,危险货物监装监卸180艘次。 (孙登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