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落实私房政策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8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38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38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落实私房政策


    青岛市落实私房工作自1980年开始, 到1987年底取得明显成效。1。“文革”期
间被占私房的清退工作已基本完成。 被占私房3533处,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其
中被居民挤占1798处, 占房户达2821户。 对被占私房发还产权,进行经济结算的有
3301处, 为被占数的93%;已迁出占房户2792户,占98。97%。2。处理“私改”遗
留问题。1958年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被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共3701
户。经复查,甄别了被改造总户数的17%;其中已撤销改造并发还产权的占甄别数的
83%,尚待处理的占17%。另外,共有871户居民自住房被挤占,已迁户退房342户,
余者正在清退。 3。稳妥处理代管房产。解放初期,房主下落不明,其房屋依法由政
府代管的共516户,涉及544处,合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1987年底,已有48户处理结
案。(尚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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