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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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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政权是基层政权组织,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的基础一环。 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代大会主席团负责召集下一次人代大会。按照这一规定,青 岛有的县自1986年开始在乡镇设立人大工作干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根据他们的实 践经验, 1987年产半年经市委批准,在全市159处乡镇配备了人大工作专职干部,设 立了人大工作办公室。配备的这引起专职干部都被先为乡镇人大代表,并是人代大会 主席团的常务主席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多数乡镇为人大工作办公室 配务了1至2名专、兼职秘书。这些人大专职干部的主要职责,对县人大常委会来说是 人大工作联系员,对乡镇人大来说,负责联络代表,组织代表活动,督促办理代表建 议、批评和意见,具体筹备召开人代大会。事实证明,在乡镇设立人大工作常投机构 是必要的,这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健全 基层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