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加强法制建设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8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2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2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加强法制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改革开放的经济建设,在加强法制建设方面抓了以下4项工作。 一、 加强对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领导。1985年普法准备阶段,抓了5年普法规划 的制定,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普及法律 常识的决议》。1986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对普法情况的视察, 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普法工作的报告。 二、积极慎重地制定地方性法规。1987年初制定了《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 行办法》,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5月2日实施。同时对原经市人大常委会审 议后施行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和《噪声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拟制定为地 方性法规。 三、认真监督经济和行政法律法规的实施。一是审议执法情况报告,推动政府有 关部门加强执法。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要听取和审议一项执法情况的报告。1985 年以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计量法、统计法、会计 法、药品管理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36项次。 二是组织视察和调查研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执法工作。先后组织视察和调查研究23 次。为推动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森林法、经济合同法的贯彻执行,还先后组织 了市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配合的,共1600多人参加的大规模视察活动,对促进 这些法律的实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执法监督。一是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的工 作报告。1985年以来,先后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工作报告13次。二是认真查处人民群 众的申诉和意见。对重要申诉和意见,许多是由领导同志亲自批示,有些是办事机构 直接调查了解,督促有关部门办理。通过查处这些案件,实行了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也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三是进行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将检查的情况转政府和司法 机关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