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律师工作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8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2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2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律师工作
1987年,青岛市共有法律顾问处 (所) 14处,专职律师89名。全年担任民事代理 687件,办理非诉讼事件2383件,担任刑事辩护675件,辩护率占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 件的40.4%;解答法律询问9560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708件,接待人民来5021人次。 通过律师的业务活动,全年帮助企事业单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65万元。 律师业务不断适应新的经济形势, 依法积极为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 305家企事业单位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全年为顾问单位办理经济法律事务 2593件,为振兴青岛经济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律师努力提高辩护质量,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做 到不枉不纵。由于律师积极参加辨护活动,注意总结经验和发挥集体智慧,全年经律 师辩护被宣告无罪的9件,改变性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的95件。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律师业务积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1987年11月青岛市 对外律师事务所成立, 并办理了8起涉外经济法律事务。同年12月,青岛律师协会成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