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机构、队伍建设概况(1987)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8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25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25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机构、队伍建设概况(1987)


    青岛市司法局辖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黄岛、崂山、即墨、胶州、胶
南、平度、莱西12个县(市) 区司法局;还有4个直属单位:青岛市法律顾问处、青岛
市公证处、青岛市对外律师事务所、青岛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并代管山东省青岛劳改
支队和山东省北墅劳改支队。
    1987年,青岛市及12个县(市)区司法局总人数为373人。3个劳改劳教单位共有工
作人员1929人,全市司法行政人员通过理想宗旨、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等教育,政治
素质普遍提高。
    在3年“严打”斗争中,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先进集体3个(其中2
个集体三等功) 、先进个人16名(其中3名二等功、2名三等功);在1987年度评比中,
全市司法系统评出了3个先进单位、9个先进单位集体、8人记三等功;有39人被县(市)
区党委、政府记功。市司法局也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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