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全市法院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处理
各种民间纠纷。全年共处理人民来信15672件次,接待来访26654人次。
1987年,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长春会议精神,复查“文革”前判处的
反革命案件和其他政策性案件,并对“文革”期间所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及其他政治性
案件进行了复查,共改判639件,做其他处理的26件,改判案件中,宣告无罪的551件,
既往不咎的30件, 减刑的1件,免刑的24件,改变定性的23件,作其他处理的10件。
对全市的落实政策工作和常的统战工作起了一定作用。
198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案件932件,对罪犯的改造,在监服刑、
稳定狱内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起了良好的作用。
信访、申拆、减刑和假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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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全市法院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处理
各种民间纠纷。全年共处理人民来信15672件次,接待来访26654人次。
1987年,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长春会议精神,复查“文革”前判处的
反革命案件和其他政策性案件,并对“文革”期间所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及其他政治性
案件进行了复查,共改判639件,做其他处理的26件,改判案件中,宣告无罪的551件,
既往不咎的30件, 减刑的1件,免刑的24件,改变定性的23件,作其他处理的10件。
对全市的落实政策工作和常的统战工作起了一定作用。
198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案件932件,对罪犯的改造,在监服刑、
稳定狱内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起了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