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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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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检察
1987年,两级检察机关继续支持在决不放松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把打击严 重经济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工作中,实行了目标管理和办案责任制。在调 查研究、掌握线索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年立案150起的办案目标。继续坚持“三结合、 三促进”的思想 (打击经济犯罪与促进党风、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好转结合起业,与 促进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结合起来,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结合起来) ,坚持 在党委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打总体战;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发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同经济犯罪分子作斗争。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认真执行了对行 政管理经济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和“一要坚决,二要慎重”的方针,把办案的重点 放在查处大案要案和现行经济犯罪案件上。年内,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经济案件线索 290起。决定立案侦查164起190人,其中大要案39起43人,占立案总数的23.8%。决定 逮捕案犯61人。 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1万元余元。在打击经济犯 罪斗争中,检察机关抓住全市贯彻国务院关于严肃犯罪斗争中,检机关抓住全市贯彻 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 共产党员索贿问题的决定这个有利时机,与税务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紧密配合, 自5月始,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严肃税收法纪、储存法查处偷税抗税案件的专项斗 争。这个期间,市人民检察院与市税务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所属单位做好专项斗争 的准备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并与法院公安局、税务局、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查处 偷税抗税和在税收管理工作中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 在城乡广为张贴宣传。各县 (市)区人民检察院与当地税务机关加强配合,对长期偷漏拖欠税款的重点户进行排队, 逐个进行教育,促使他们依法缴纳税款;对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这个期间,共有 1185个个体户主动到税务机关补交税款, 仅8至11月,检察机关就收到检举揭发偷税 等信件156件,并立查偷税抗税案16起1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余元。 这荐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力地配合了财税大检查的顺利进行,也使检察机关获得了在 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开展专项斗争,实施专项治理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