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方面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的基础上, 1985年3月28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举
行了隆重的、 有中外宾客200余人参加的奠基典礼。山东省和青岛市等各级领导挥锨
铲土,为开发区奠定基石,拉开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序幕。经过招标、投标,
先后有煤炭部、铁道部、石油部、中建公司、北京、沈阳、山东省和本市的17个建筑
施工队伍中标承建,2000多人的建设大军昼夜奋战在工地,开始了全面施工建设,正
式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区总体建设规划。
1985年,国家对全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规模、速度进行了宏观调整和控制。为适应
这一情况,开发区及时调整了投资计划和建设规模,坚持“积极开发,慎重从事,全
面规划,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分期实施,先抓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投资环境”
的指导思想, 按照总体规划和起步阶段的要求,集中抓了起步阶段2平方公里的基础
设施建设。 自1985年3月开工建设至1987年底,累计基本建设投资达1.68亿元。各项
工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实现了起步阶段的“七通一平”及配套工程建设的规划要求,
基本形成了投资环境。铺设了36.5公里的输水主管道,建成了1万立方米的高位水池,
形成了2万吨/日的供水能力; 110千伏变电站的土建工程已完工,3.15万千伏安主变
压器已运抵现场正在安装; 装机容量为20吨×3台锅炉的热力站已投入使用;建成了
2000多平方米的邮电大楼及烟固墩山、市区信号山微波站,由国外引进的2000门程控
电 (128)话与青岛老市区连网。1988年底可开通使用;污水排放泵站已建成,形成日
排污水2万吨的能力; 开发区至黄岛的5公里道路已于1985年7月建成通车,区内的道
路已拓展成型, 8条主干道铺设了水泥路面,并敷设了相应的给水、雨水、污水、热
力和部分煤气管道;地面建筑开工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12万平方米已竣工交付使用;
建成了2幢共3.4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 1座1.56万平方米的工业仓库和部分专用厂房
以及可供近期使用的办公楼、生活基地、商业服务网点、接待宾馆等。已完成了起步
阶段的建筑任务, 为开发区全面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近3年来,田纪云、谷牧、张
劲夫、宋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视察,对开发区的建设给予
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希望,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开发区广大干部、职工的建设热情。
在加强基础建设的同时,“软环境”也得到逐步改善。为适应开发区初创时期的
需要, 1984年8月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建立青岛市经济开发公司,为市直县级单位,属
经济实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在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前,经济开发公司受市政府委托,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
随着开发区的不断建设和发展, 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于1986年3月对经济技术开发
区的组织机构作了调整,成立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开发区实行统一
领导和管理,管委会主任由1名副市长瘘任,设专职副主任3人,同时组建了中共青岛
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开发区管委会的主任和专职副主任分别担任工委书
记和副书记。几年来,为加强对全区经济活动及其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在进一步健
全管委会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同时,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相继组
建和健全了法院、检查院、公安、安全、税务、邮电、工商行政管理等机构和建设银
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至1987年,通过抽调、商调、招聘、
考试等办法, 广揽人才参加开发区的建设,有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干部355人,其
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干部总数的57%, 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占干部总数
的35%。 为了提高开发区建设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除了参加专业教育培训外,先
后多次举办外经外贸、企业管理、外语和法律规章等短训班以及专业讲座,对干部进
行培训,并针对开发区涉外经济活动繁多的特点,加强法制和外事纪律教育,把思想
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业务素质、技术水平逐步提
高,涉外经济活动经验日趋丰富,初步培养出一批熟悉开发区特点,能胜任本职工作
的规划、设计、建设、洽谈、管理、经营等方面的骨干力量。
为发展外引内联,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根据国家的政策规
定和开发区的实际情况,1986年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先后颁布实施了《关于对客
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老市区投资兴办中外合资、合作、客商独立经营企业减征、免
征地方所得税的规定》、《关于对客商来源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老市区的股息、利息、
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减征、免征所得税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本市单位到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
投资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法规,同时还具体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和山东省一系列鼓
励外商投资和发展内联企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宣传了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在此基础
上,正在拟定一批新的法规条例,不久便可颁布执行。
为了方便投资者,开发区开展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简化了立项审批手
续,实行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一次性审批,并享有市级项目审批、管理
权限。同时还建立了人才库、组织登记待聘和就业前培训,进行文化补课,为企业招
工提供具体服务,以适应投产企业的需要,1987年共为区内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1187
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几年建设,已经具备了投资设厂的基本条件,形成了较
好的投资环境,展现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基本形成投资环境
视图
在各方面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的基础上, 1985年3月28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举
行了隆重的、 有中外宾客200余人参加的奠基典礼。山东省和青岛市等各级领导挥锨
铲土,为开发区奠定基石,拉开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序幕。经过招标、投标,
先后有煤炭部、铁道部、石油部、中建公司、北京、沈阳、山东省和本市的17个建筑
施工队伍中标承建,2000多人的建设大军昼夜奋战在工地,开始了全面施工建设,正
式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区总体建设规划。
1985年,国家对全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规模、速度进行了宏观调整和控制。为适应
这一情况,开发区及时调整了投资计划和建设规模,坚持“积极开发,慎重从事,全
面规划,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分期实施,先抓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投资环境”
的指导思想, 按照总体规划和起步阶段的要求,集中抓了起步阶段2平方公里的基础
设施建设。 自1985年3月开工建设至1987年底,累计基本建设投资达1.68亿元。各项
工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实现了起步阶段的“七通一平”及配套工程建设的规划要求,
基本形成了投资环境。铺设了36.5公里的输水主管道,建成了1万立方米的高位水池,
形成了2万吨/日的供水能力; 110千伏变电站的土建工程已完工,3.15万千伏安主变
压器已运抵现场正在安装; 装机容量为20吨×3台锅炉的热力站已投入使用;建成了
2000多平方米的邮电大楼及烟固墩山、市区信号山微波站,由国外引进的2000门程控
电 (128)话与青岛老市区连网。1988年底可开通使用;污水排放泵站已建成,形成日
排污水2万吨的能力; 开发区至黄岛的5公里道路已于1985年7月建成通车,区内的道
路已拓展成型, 8条主干道铺设了水泥路面,并敷设了相应的给水、雨水、污水、热
力和部分煤气管道;地面建筑开工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12万平方米已竣工交付使用;
建成了2幢共3.4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 1座1.56万平方米的工业仓库和部分专用厂房
以及可供近期使用的办公楼、生活基地、商业服务网点、接待宾馆等。已完成了起步
阶段的建筑任务, 为开发区全面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近3年来,田纪云、谷牧、张
劲夫、宋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视察,对开发区的建设给予
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希望,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开发区广大干部、职工的建设热情。
在加强基础建设的同时,“软环境”也得到逐步改善。为适应开发区初创时期的
需要, 1984年8月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建立青岛市经济开发公司,为市直县级单位,属
经济实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在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前,经济开发公司受市政府委托,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
随着开发区的不断建设和发展, 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于1986年3月对经济技术开发
区的组织机构作了调整,成立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开发区实行统一
领导和管理,管委会主任由1名副市长瘘任,设专职副主任3人,同时组建了中共青岛
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开发区管委会的主任和专职副主任分别担任工委书
记和副书记。几年来,为加强对全区经济活动及其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在进一步健
全管委会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同时,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相继组
建和健全了法院、检查院、公安、安全、税务、邮电、工商行政管理等机构和建设银
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至1987年,通过抽调、商调、招聘、
考试等办法, 广揽人才参加开发区的建设,有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干部355人,其
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干部总数的57%, 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占干部总数
的35%。 为了提高开发区建设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除了参加专业教育培训外,先
后多次举办外经外贸、企业管理、外语和法律规章等短训班以及专业讲座,对干部进
行培训,并针对开发区涉外经济活动繁多的特点,加强法制和外事纪律教育,把思想
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业务素质、技术水平逐步提
高,涉外经济活动经验日趋丰富,初步培养出一批熟悉开发区特点,能胜任本职工作
的规划、设计、建设、洽谈、管理、经营等方面的骨干力量。
为发展外引内联,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根据国家的政策规
定和开发区的实际情况,1986年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先后颁布实施了《关于对客
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老市区投资兴办中外合资、合作、客商独立经营企业减征、免
征地方所得税的规定》、《关于对客商来源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老市区的股息、利息、
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减征、免征所得税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本市单位到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
投资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法规,同时还具体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和山东省一系列鼓
励外商投资和发展内联企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宣传了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在此基础
上,正在拟定一批新的法规条例,不久便可颁布执行。
为了方便投资者,开发区开展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简化了立项审批手
续,实行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一次性审批,并享有市级项目审批、管理
权限。同时还建立了人才库、组织登记待聘和就业前培训,进行文化补课,为企业招
工提供具体服务,以适应投产企业的需要,1987年共为区内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1187
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几年建设,已经具备了投资设厂的基本条件,形成了较
好的投资环境,展现了广阔的发展前景。